Rules

管理条例

晚风公会(组织)管理条例

(不断完善中)

本法条已接入服务器管理,并作为处理有关成员和晚风组织间矛盾的合法依据,并给予晚风站在组织一侧的成员们处理矛盾一定的权力。

法条最终解释权归晚风所有行政人员。

法条看似严格复杂,实际上只要友好地在组织活动,有事及时说出来,就可以完全避免处罚。制定法条是为了对不友好、有事不说的人进行处罚来促使其遵守晚风的宗旨。同时也是为处罚制定依据,避免成员被处罚时产生不服气的问题。

§ 01 · Membership

成员管理

新人管理

  1. 新人加入组织时,必须如实填写表格录档(不正常填写的被登在档案上,后期不予修改)必须经过三天或更多天数的过渡期(具体天数视情况而定,不可小于三天)。过渡期间上线率较高才能成为正式成员,享受组织给予成员的利益。成为正式成员前不可在组织建筑(除帮忙以外),不能用组织任何公共资源(尤其是公共仓库和可以租借的公共物资)
  2. 新人过渡期期间,档案正常记录,法条正常遵守
  3. 新人在过渡期间违反法条,不走其他处罚,仅做警告和观察处理。若态度恶劣且屡次再犯错,开除即可。

正式成员管理

  1. 晚风成员一旦违反服务器规则或是芒果群规而被处罚,一律开除组织且不在接纳其加入,并开除其档案。
  2. 若成员被误解,组织会尽力帮助其拿到清白。本条优先于本项第一条。
  3. 所有成员都有档案,记录成员入组织时填写的表格信息,以及在组织的功过史。成员可在被组织官职或大众核实情况后自行添加功绩,也可交给组织行政人员修改。
  4. 正式成员的过错数减功绩数大于五的,开除组织,保留档案。并在三天后方可走新人加入组织的流程重新加入组织。
  5. 被组织开除的成员,没收其和组织相关的全部财产。
  6. 主动退出组织的,保留其档案并对其他成员公布功过记录,并按照功过分给其一定的财物。
  7. 对服务器作出重大贡献者以及对组织做出重大贡献者,违反法条时可减免处罚,违反服规或芒果群规时,可豁免本项第一条。
§ 02 · Democracy & Governance

民主和治理说明

  1. 所有成员一律享有平等的民主权限(其他法条的处罚若有限制其治理权的项目,按处罚走),可参与组织各方面决策,对组织各方面提出意见。
  2. 当前组织进行全部民主有困难。组织行政人员做出的决策可与组织任意一名行政人员协商后直接行动。行动后若有成员提出意见,再按照意见进行协商和整改。
  3. 副会长、监察官做出的开除成员决策仅需要行政内部协商后执行,无需进行民主决策。
  4. 所有成员有对组织官职的罢免权。当除官职以外的成员同意罢免达到5人,即可罢免其官职。
  5. 对于官职的设立,普通行政人员不能私自设立官职,需要进行民主决策或与高级行政人员协商。高级行政人员设立官职参考本项第二条。
  6. 成员未触犯法条时,可对法条进行质疑并提出修改意见。
  7. 凡是涉及到管理方面对组织有严重损害的人,起步撤销权限五天,发配,或开除,严重时可升级到服务器管理解决。
§ 03 · Official Roles

官职说明

副会长

协助会长共同行政。会长不在时,可以受会长委托,接过会长的权力行政。

监察

分为监察官和监察员。负责监督组织成员的言行,以及组织建筑和机器。对于新出现的建筑和机器,应当按照法条处理。但没有个人决策权,只有参与决策权。

主持官

代替一级人员完成司法、政策下达等,并对成员代表反馈的成员意见和存在的困难以及矛盾做出合理的政策调整。受二级监察的监督。

成员代表

下基层,关注成员们的困难,倾听成员们的声音,以及成员对政策的不满,并报告给主持官。

二级监察

监督二级人员的为政,是否有懒政怠政,不作为,私自结小团体、滋生不良风气等,并将现象报告给一级成员。监督组织内建筑是否有混乱的和非法新增的建筑,并报告给主持官。

§ 04 · Central Authority

中央人员行政权力划分

一级人员(高级行政官):包括两个会长和监察

二级人员:主持官、二级监察、成员代表

(官员升职顺序由右到左,且升职顺序是按照能力排的,和官职大小无关)

三级官员:区域执行官

任何官职必须严格遵守法条。触犯法条时罪加一等。

官职人员在服务器不能有任何的违规记录。一旦发生违规,将无条件撤销职位,且按照《正式成员管理》第一条与第八条决定是否开除组织,并按照其他相关条例处罚。

§ 05 · Entry Process

入组织中央流程

第一种:受一级人员邀请选拔

第二种:参与考试。考试共两轮

第一轮(普通中央考试):全部一级人员均参与出题,此试题长期有效,直到中央启动下一次大考试。在中央每次启动的大考试中,本轮每个考生只有一次机会。分数过总分的60%才能继续下一轮考试。未通过的等待第二次启动大考试。

第二轮(行政水平考试):本题比第一轮的题略难,不分是否过关,仅起到衡量考生具体能力的作用。由会长单独出题,或数名一级人员联合出题。

考试结束后,中央根据成绩决定考生是二级人员还是三级人员。中央会对任职的考生为政表现决定给考生升职,降职甚至罢免官职。

§ 06 · Building Management

建筑管理

  1. 成员不能在基地城镇区私自建房,建房前需要联系除外交官以外的官职人员对其进行房屋规划。(指定允许自由建筑的区域除外)
    规模小的,第一次警告并拆除房屋;第二次或规模大的,违者通报、限期拆除后期商定后不符合城镇规划的房屋、撤销信任名单一天,可加以发配处罚。
  2. 成员可以在工业区自行建设中小型机器而无需联系官职人员。
  3. 工业区建设的机器不可混乱,废弃的机器应及时拆除。对于机器建造过于混乱的成员,限期拆除机器。
  4. 对于基地附近的空间,包括但不限于地上、地下、半空、高空,不可随意破坏环境,不可开采资源(包括但不限于土块、树木、石头。合法平地开山除外)
    前两次违者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第三次及更多次数的违者撤销组织权限一到五天,可加以发配处罚。
  5. 多次违反建筑管理法条的成员,可加罚撤销信任名单数天,发配数天的处罚。本条优先于本项其他法条类似的加罚规则。
§ 07 · Conflict Resolution

冲突解决

  1. 成员间内部偷盗他人物品的,未经允许拿他人物品的(包括建筑材料),视情节处以通报、发配、二到五天的撤销信任名单处罚或开除组织并没收其所有与组织相关的财产的处罚,或交给服务器管理对其处罚。可加以一段时间不允许其使用组织公共仓库的处罚。
  2. 未按照本项1条实施的成员,处以撤销信任名单三天的处罚。
  3. 恶意破坏他人或组织建筑和公共建筑的,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大楼、小区、地铁站等,视情节处以通报、发配、撤销信任名单三天到开除组织且不再接纳的处罚,或交给服务器管理对其处罚。
  4. 任何成员不准一次性拿走过多公共仓库资源,禁止只消费不收集公共仓库资源,违者处以撤销信任名单并发配2天的处罚。
  5. 服务器规则和服务器群规是最基本的条例,任何成员不得违反,不得试探。否则一律开除,且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减免本条的处罚。
  6. 【普适条款】涉及损害组织全局利益的,以及组织间、服务器管理间的关系,不分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处以发配、撤销组织权限1到七天、或开除组织处理。
  7. 成员和外部有冲突,若个人无法解决可交给组织处理,组织无法解决则交给服务器管理解决,若成员有错,程度轻者,组织可代替其承担责任。
  8. 成员和外部有冲突,若成员有错,视具体情节,处以不处罚到撤销信任名单3天的处罚。若冲突已经升级到需要管理处理的情况,按照正式成员管理处理。
  9. 成员间有冲突应当友好解决或按法条解决,不应双方以暴制暴。否则无视双方对与错,按严重程度处撤销信任名单三到十天,并发配一到三天。
  10. 对于本项第4条,未按期执行发配处罚的成员,处以通报、撤销信任名单直至其完成发配处罚的处罚为止。
  11. 发言不友好,视情节,处以警告、撤销信任名单一到十天、开除组织允许再加入、开除组织并拒绝其再次加入的处罚。
  12. 组织有一些在线文档,实时更新,方便大家查看。标注能添加的就可以添加,成员档案只有中央行政官有编辑的权力,其他成员可经过行政官同意后,自行在自己的档案上添加贡献。任何人不得破坏在线文档。否则按照《冲突解决》第六条处理。
§ 08 · Organizational Security

冲突解决 — 组织安全

  1. 晚风公会的全部领导权必须在中央。不允许存在区域领导人的情况。
  2. 区域行政官,必须是由中央指派,且无决策权,和单独执行政策的权力。只有代替中央执行政策权与民主权。区域行政官不得单独对外或对组织内成员宣称自己是任何区域的行政官。必要时,必须在区域名称后加上"区",强调这个区不是组织,是归属于晚风的。区域行政官需要在代替执行政策的区域,代替中央进行必要的监管,对中央负责,受中央和成员的监督。区域行政官代替中央执行政策时必须公开透明。
  3. 区域行政官坚决不能违反组织法条,中央有不经民主单独开除其官职的权力。
  4. 任何成员都有义务维护组织的和平统一,有义务有权利举报有害组织安全的人或事。中央行政官有义务对举报人进行保密和维护。
  5. 公会不存在且不允许成立旗下组织/公会等类似的组织。
  6. 公会所有城区的任何财产,都归属于中央与成员所有。在合理的条件下,中央有对其绝对的支配权,成员对其有一定的拥有权。
  7. 任何公会人员不得说或做有损组织名誉的事,更不得单独代替整个组织对外交流。行政官需要单独代替整个组织对外交流时,需要经过中央指派和监督。
  8. 任何成员不得搞小团体,城区之间不得有任何竞争关系。所有成员统一都是属于晚风,所有成员必须团结。否则,中央有对其任意处置的权力,包括但不限于撤销权限、开除组织、没收财产、发配等。冲突上升到服务器时,本公会法条有权力和效力作为服务器管理员处理冲突时给晚风一定处置权力的证据、和管理员对冲突人员处置的合规证明。
    本法条从7.24晚起,全体公会成员进行公布,对服务器管理员公布。本发条不再是晚风决策层内部资料。
  9. 【服务器相关条例】任何由中央下发的权力,必须归到中央,不得违背中央。
  10. 【服务器相关条例】组织成员主要活动必须在组织基地内,组织成员必须完全信服组织队长管理,不能出现队中之队的情况。
§ 09 · Usage Guidelines

相关使用规范

  1. 公共仓库的使用依然按照原来的制度,不能一次性拿太多。
  2. 为了大家使用方便,仓库干净整洁,仓库的物品必须严格分类,不可随便放入。违者处撤销基地权限1-5天并发配的处罚。
  3. 管理楼一楼配有应急装备处。应急装备处是有紧急情况需要全员出动救援或参战时,以最快的速度让全员武装起来的机构。武装时自己的所有东西必须放在应急装备处提供的个人临时柜里保存,以防止战斗时个人的重要装备丢失。因不将自己的物品保存在柜子里而导致战斗时丢失的,组织不负任何责任,不做任何赔偿。
  4. 应急装备处紧急情况下使用,且仅有两会长同时同意时方可启用。应急装备处不启用时严格封闭,不允许闲杂人等参观。非法参观的成员处以通报批评、发配劳改等处罚。

晚风管理处

WANFENG · MANAGEMENT · AGEN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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